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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年08月24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院党委、老年管理中心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持续提高教学及培训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院教学及培训工作质量和办学水平,决定在2009年教师节前夕表彰一批在教育教学及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院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的正式在岗人员均在评选范围之内。
  2、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限于教学单位;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机关、后勤等服务单位。
  二、评选类别
    1、学院优秀教师;
    2、学院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
    从上述评选结果中推荐管理局优秀教师、管理局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的条件是:热爱教育培训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和方法,热爱学生及教育培训对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执行中石化和油田大规模培训、深度培训的工作目标,结合生产实际和培训对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在扎实推进高效培训、持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有较高的理论实践水平和培训水平,具有较好的综合授课能力和介入、渗透到油田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能力;较好地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最大限度的满足培训对象的需求。
    (3)、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技能培训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在提升培训效能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有突出的教研成果、重要的发明创造或在科学技术推广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院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5)、在培训过程监控、评价和管理工作中,熟悉流程,精通业务,善于协调,服务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指标分配见附件。
    五、评选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8月27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报学院党委组织部,拟申报局级的要提交事迹材料,合并推荐的由排前者单位牵头。
  六、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在个人总结,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切实把先进个人评选好。
  
    附件:

    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培训工作者指标分配.doc 


    2、2009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空).DOC

    3、2009管理局优秀教师登记表(空).doc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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