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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学院科级以上干部2009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时间:2009年12月01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检验科以上干部学法用法成效,推动学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鲁普法办[2009]10号文件、中石化集团公司普法工作精神和油田普法办的要求,学院综治(普法)办决定,12月份组织全院科以上干部参加2009年度油田普法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内容和参加考试人员

考试以《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山东省“五五”普法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宪法、刑法、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  

参加考试人员为全院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 考试时间、方法和试题类型

考试时间为2009124(星期五)下午1600-1800;请参加考试人员于1540到院本部西阶梯教室准备考试;采取集中考试、开卷答题的方式;试题类型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五种。

三、考试由局普法办公室统一命题。

局级领导的答卷由省普法办公室统一批阅;处级干部的答卷由油田普法办公室统一批阅;科级干部的答卷由学院综治(普法)办批阅。

四、考试组织与要求

学院综治(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次考试,油田普法办公室届时将组织人员巡查督考。

各单位(党支部)要把这次考试作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通知所属应考人员(包括学院领导)按时参加统一考试,保证参考人数;因故不能考试的,要提前向学院综治(普法)办请假,过后认真补考;并将参考率和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综治(普法)办

             2009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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