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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年12月04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油田和学院领导要求,定于2009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在全院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学院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要以宪法为核心,与学院2009年普法工作要点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等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要与学院年底形势和任务相结合,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学校实现全年各项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注意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本质规律,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贴近职工、富有成效。

此次普法宣传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落实以下几项具体活动:

一、在办公区、生活区悬挂一条法制宣传的横幅;

二、在的宣传栏或板报里更换一期以法律常识为内容的板面;

三、向报纸、电视台投稿;

四、学院于124日下午(周五)1600-1800在西阶梯教室组织一次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

五、组织干部职工听一堂法制课;

六、去油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七、组织全院师生参加普法知识答题。院本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答题及阅卷,并于1210日前5份答卷交学院综治(普法)办。分院及学生的答题各自参照组织。

八、124收齐《边学边练》交综治(普法)办;

九、组织师生收看124中央台年度法制人物颁奖晚会。

请各单位于12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学院综治(普法)办。

联系人:卢子明 王秋祥

联系电话:8555565 8521420

邮  箱:lwzim72@yahoo.com.cn

sddywqx@yahoo.com.cn

                     学院综治(普法)办

                      2009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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