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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11: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在全体学生中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学院营造师生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学院下发“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通知,思政教研室推送宪法宣传教育的相关学习资料至学院网页端、各班级群,引导学生认真学习、诵读、了解宪法法治内容,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学习专栏,学生可以通过普法网获取宪法学习资源。各班级注册登记学习情况将作为学院“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重要依据。

学院思政教研室借助思政课堂开展宪法专题知识讲座,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二)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演讲比赛分为学校比赛和省级比赛。学校比赛在9月份组织,将遴选1名优秀选手参加山东省10月份组织的比赛。参赛选手以大二学生为主。

参赛学生自己撰写演讲稿件。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主题进行撰写,题目与体裁不限。讲稿内容要求与宪法有一定的关联度,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符合自身的年龄特点。各二级学院于9月13日前将参赛学生的纸质版讲稿交至学院思政教研室(致知楼318)。

通过稿件筛选确定参加学校演讲比赛的选手名单。参赛选手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 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其他辅助道具。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演讲时间(4-6 分钟)。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遴选参加省级比赛的优秀选手配备专业教师,辅导参加省级比赛。

除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高校组优秀选手三名,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组织“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分为学校比赛和省级比赛,学校比赛将遴选1名选手参加省级比赛。参赛选手以大二学生为主。

校级比赛通过网考的形式进行,题目形式包括判断、单选、多选,时间暂定40分钟。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遴选参加省级比赛的优秀选手配备专业教师,辅导参加省级比赛。

各二级学院于9月13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发至学院思政教研室邮箱:szjys2020@163.com。学校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参加者根据普法网后期通知自行将作品上传至普法网。各二级学院及时搜集学生优秀视频作品,由教务处统一在学院网推送、展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思政教研室:程海燕 13210350492

学院教务处:刘丽萍 13280387681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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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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