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处室、二级学院:
以下是转发的培训中心(党校)“关于转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的通知”,按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对省内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对象为:山东省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 、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为不影响相关人员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请各位领导通知本部门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填写《培训中心(党校)会计信息采集表--非会计从业人员》,并于6月18日(下周二)前将表格报学院财务资产处(致知楼201室),电子版发至:rwx1971@163.com